今日快讯!庚星股份新旧大股东矛盾激化:交易所紧急约谈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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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星股份新旧大股东矛盾激化:交易所紧急约谈促和解
上海 - 6月15日,A股公司庚星股份(002867.SZ)上演了一场新旧大股东之间矛盾激化的戏码,引得深交所火速出手约谈促和解。
事件始末
6月14日,庚星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投资”)计划减持不超过1.05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5%。这一消息引发了市场哗然,庚星股份股价应声下跌。
矛盾根源
瑞丰投资的减持计划,是其与庚星股份新进大股东山东东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晨实业”)之间矛盾的又一次公开化。
2023年,东晨实业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为庚星股份的新进大股东,持股比例达到10.27%。此举打破了瑞丰投资对庚星股份长达17年的控股局面。
双方博弈
在新进大股东的挑战下,瑞丰投资试图通过减持股份来维护自身利益。然而,东晨实业也不甘示弱,通过媒体发声,指责瑞丰投资的减持行为是“恶意套现”。
交易所出手
深交所高度关注庚星股份新旧大股东之间的矛盾,并于6月15日紧急约谈了双方。在交易所的协调下,瑞丰投资同意暂缓减持计划,并与东晨实业进行和解谈判。
事件影响
庚星股份新旧大股东矛盾的激化,给公司经营和股价带来了负面影响。深交所的及时介入,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
后续展望
目前,瑞丰投资与东晨实业的和解谈判仍在进行中。双方能否达成一致,还有待观察。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场新旧大股东之间的博弈,仍将对庚星股份的未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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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发布最新评价办法: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考核更趋严格
北京,2024年6月18日 - 为进一步提升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以下简称“新评价办法”),将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新评价办法在原评价办法的基础上,主要做了以下修订:
- 增加了评价指标。 新评价办法增加了发行定价利率、负向申报质量、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回购业务等指标,进一步涵盖了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的关键环节。
- 调整了评价方法。 新评价办法调整了部分指标的评分标准,提高了对高风险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将评价结果与证券公司债券业务的承销额度、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等挂钩,强化了对违规行为的约束。
- 完善了信息披露要求。 新评价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定期向中证协报送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相关信息,并向投资者公开评价结果,增强了评价结果的透明度。
中证协表示,新评价办法的发布,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证协将持续加强对证券公司债券业务的监管,督促证券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债券投资服务。
新评价办法的发布,对债券市场有哪些影响?
- 促进债券发行定价更加合理。 新评价办法增加了发行定价利率指标,将对发行人压降融资成本、提高发行定价合理性产生积极影响。
- 降低投资者认购风险。 新评价办法增加了负向申报质量指标,将督促证券公司提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水平,降低投资者认购风险。
- 维护市场秩序。 新评价办法强化了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将有效维护债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新评价办法的发布,是监管部门落实“姓党”要求,“以投资者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将对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发布于:2024-07-04 16:07:59,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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